9名!三亚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
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
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及《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允许大学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的通知》,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实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资格详见《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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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海南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海南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不含村医定单定向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汇总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72)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所需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09:00至2023年9月12日12:00。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上传图片);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汇总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按规定可不设定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9月1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9月12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9月12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9月1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考核采取面试或技能实操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考核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成绩排名
公开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选岗、考察
1.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选岗
体检合格后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岗位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优先选择单位。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不再变更。
选岗结果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3.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选岗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选岗、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聘用
本次招聘进行统招统分,实行“市招区管村用”,依据本人报名的意向和岗位报名情况面试后择优录取,市卫生健康委可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经资格审查符合者,可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含规培时间)。原则上大学生乡村医生需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三亚市卫健委:0898-88256080
三亚市崖州区卫健委:0898-88834206
监督电话:0898-8827179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2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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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陈 怡
审核:向顺宇